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做好2019-2020年度冬春季重点传染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卫生健康委,三沙市社会事业与后方基地管理局,洋浦卫生计生局,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冬春季是诺如病毒感染性腹泻、水痘、人禽流感等传染病的高发季节。据传染病监测显示,自11月份以来我省集体单位诺如病毒感染性腹泻、水痘、流行性腮腺炎、风疹等暴发疫情有所增加;时隔2年再发生1例流脑成人病例;流感也已进入流行季节。登革热本地感染疫情目前虽已得到有效控制,但散发本地病例仍时有发生。随着我省进入冬季旅游旺季,寨卡病毒病、中东呼吸综合征等输入性传染病发生风险也将增大,传染病防控形势严峻。为保障广大群众生命健康安全,防范群体暴发疫情,结合《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秋冬季重点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通知》(国卫办疾控函〔2019〕764号),现就做好我省冬春季重点传染病防控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部署


即将到来的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之年,习总书记指出“没有全民健康,就没有全面小康”,保护好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组成内容。各市县要充分认识做好冬春季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与紧迫性,不断增强防控责任意识,切实加强地区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要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研究制订防控方案、预案,明确各方责任,抓好安排部署。要加强督导检查,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到实处。在元旦、春节等中国传统节日期间,要加强值班值守,切实做好卫生应急的准备与应对。


二、强化联防联控,增强防控工作合力


各市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在地区党和政府的领导下,强化与教育、住建、海关、农业农村、旅游、公安、爱卫会等部门的重大疾病联防联控工作。要充分发挥联席会议制度优势,加强部门间信息互通,联合开展防控工作督导和疫情处置工作。各业务主管部门要督促业务管辖企(事)业单位,落实好安全生产管理主体责任,配合卫生健康部门抓好冬春季传染病防控工作。


三、关注重点场所,强化措施落实


各市县要加强人口聚居的重点场所如学校、看守所、养老院、旅游景点、建筑工地等的传染病防控工作,尤其是中小学校及托幼机构,要严格落实晨检和疫情报告制度。卫生健康部门要加强对重点场所缺课(勤)登记追踪、传染病报告、日常消毒、宣传教育等工作的指导,提高重点场所传染病报告相关负责人疫情监测报告意识,防早防小。


四、加强监测预警,做好可疑疫情的调查处置工作


各市县要重点抓好流感、流行性脑膜炎、流行性腮腺炎、麻疹风疹、结核病等呼吸道传染病的监测报告工作,定期分析研判,及时预测预警,为防控工作提供科学依据。各医疗机构要强化“五早”措施,加强发热呼吸道、发热伴出疹、腹泻病例的监测报告工作,做好流感、人禽流感、登革热等疫情的排查和报告,对接诊的病例要加强流行病学史的询问,落实首诊负责制。发现传染病要严格按照相关技术方案要求做好信息报告、病例管理、标本采集和院内感染防护等工作。各市县疾控机构在接到传染病疫情或集体单位传染病暴发疫情报告后,要及时按照相关技术方案和工作方案要求开展疫情调查处置。


五、规范预防接种,充分发挥疫苗对针对传染病的防控作用


要保障居民接种免疫规划疫苗的权利,抓好预防接种各项规范和制度的落实,继续巩固免疫规划疫苗保持在较高水平的接种率。卫生健康部门要加强与教育部门的协作,开展儿童秋季入托入学免疫规划疫苗查漏及补种工作。海口、三亚、儋州和琼海4个重点市县要落实好1-3年级小学学生麻腮风联合疫苗补充免疫工作,进一步提高小学学生腮腺炎与风疹免疫水平。各市县卫生健康委、疾控中心、各接种单位要做好预防接种知识的宣传教育和科普工作,提高群众对疫苗预防作用的认知水平,鼓励易感人群在自愿的原则下,针对冬春季高发的流感、麻腮风、麻疹等呼吸道传染病自费接种非免疫规划疫苗,提升免疫水平,保护自身健康。


六、持续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做好蚊媒控制工作。


各市县特别是有本地疫情发生的市县,要联合爱卫部门加强环境卫生整治,做好建筑工地、农贸市场、公园、风景区、废品收购站、城乡结合部居民区等重点场所的环境卫生整治和清除滋生地工作,动员各单位、社区、家庭和专业机构开展多种途径的媒介控制,适时组织开展一次重点区域越冬成蚊、蚊卵集中杀灭、清除工作,降低登革热传播风险。


七、加强宣传教育,提高群众防病意识


各地要结合本地区冬春季传染病疫情形势,明确宣传重点,创新宣传形式,加大宣传力度,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普及通俗易懂的疾病防治知识,不断提高群众卫生防病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要坚持依法、及时、准确、客观地发布传染病疫情及防控信息,密切关注舆情动态,积极回应社会关注,及时澄清不实传言,营造良好的疾病防控工作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