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14天内有疫情发生国家或地区旅居史的境外来琼人员,原则上接受集中医学观察!
文章来源:海南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新华社
发布日期:2020年0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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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3月16日印发的通知,自3月16日上午7时起,所有境外来琼人员在过去14天内有疫情发生国家或地区旅居史的,原则上均转至入琼口岸地(海口、三亚、琼海)设立的医学观察点,进行14天集中医学观察。
通知要求,各市、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省指挥部各有关单位对过去14天内有疫情发生国家或地区旅居史的,来琼并中转至其他省市(北京除外)的旅客,有医学症状的转送指定医疗机构或进行集中隔离;无医学症状的正常安排转机,有关部门及时做好对接。
通知明确,从3月16日上午7时起,所有境外来琼人员在过去14天内有疫情发生国家或地区旅居史的,原则上均转至入琼口岸地(海口、三亚、琼海)设立的医学观察点,进行14天集中医学观察。对个别特殊情况的旅客确需采取居家隔离措施的,经口岸所在市县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评估,并报省指挥部同意后,方可采取居家隔离措施。居家隔离期间要严格按相关医学防控要求执行。
最新规定!
这6类行为或以妨害国境卫生检疫罪定罪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海关总署3月16日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境卫生检疫工作 依法惩治妨害国境卫生检疫违法犯罪的意见》,明确六类行为以妨害国境卫生检疫罪定罪处罚,其中包括,检疫传染病染疫人或者染疫嫌疑人采取不如实填报健康申明卡等方式隐瞒疫情,或者伪造、涂改检疫单、证等方式伪造情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