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优教、优惠购房……海口“暖心10条”关爱疫情防控一线医护人员
文章来源:海南日报
发布日期:2020年0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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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7日,海口市出台《关于进一步激励关爱疫情防控一线医护人员的通知》,明确从生活保障、健康保障、子女优教、优惠购房等10个方面,解决疫情防控一线医护人员的后顾之忧。
海口市(区)卫健委建立直接参与疫情防控医护人员家庭信息台账。为每个家庭落实一名服务专员,在防疫期间帮助解决好老人子女照料、生活用品代购、生活费用代缴等问题。
为每名一线医护人员办理人身保险(保额100万元)和重疾保险(保额30万元)等项目保险
对支援湖北医护人员每人给予一次性慰问金1万元;对在防控工作中感染新冠肺炎的医护人员,给予一次性慰问金2万元。
对在疫情防控、医疗救治工作中表现特别突出的医护人员,结合日常表现,在提拔重用、年度考核、拔尖人才选拔等工作中给予优先考虑;在职称评聘上,不受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限制,在无岗位空缺的情况下,符合条件的,可优先聘用(晋升)。
支援湖北医护人员子女入学幼儿园的,结合家长意愿,优先就近安排在市(区)内优质幼儿园就读;入学义务教育学校的,按照就近原则,优先安排到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就读;就读海口市初(高)三毕业年级的,协调所在学校对其备考应考、志愿填报等环节提供全程专项服务。
对符合海口市购房条件的支援湖北医护人员,给予一次购房优先保障。自支援湖北抗疫之日起3年内购买普通商品住房的,给予1000元/平方米的购房补贴,最高不超5万元;本人家庭无自有住房,需租赁房屋自住的,两年内给予2000元/月的住房租赁补贴。
为一线医护人员办理海口市公交集团所属公交车一个年度内免费搭乘。
疫情结束后及时组织一线医护人员安排一次健康体检和健康疗养休养。
统筹保障一线医护人员必要休息,合理安排轮休、调休、补休,对长时间超负荷工作的人员安排强制休息;保障一线医护人员在感染及治疗期间的工伤医疗待遇。
及时总结宣传防控一线涌现出来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推动形成学习先进、争当先锋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