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核应急宣传周 | 核事故及其应急防护措施

每年‌7月3日至9日是全国核应急宣传周,旨在提高公众对核安全的认识,增强核应急意识,通过科普核应急知识、解读政策法规、展示工作成就等方式,为核能事业科学发展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全国核应急宣传周期间,中国疾控中心撰写了科普文章《核事故及其应急防护措施》,以期提高社会公众对核安全的信心,守护人民群众健康安全。



一、什么是核事故


核电是清洁、安全的能源,核电站发生核事故的概率极低。我国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标准和预案,保障核电站的安全,防止核事故的发生。核事故是指核电厂或其他核设施中发生的严重偏离运行工况的状态。在这种状态下,放射性物质的释放可能或已经失去应有的控制,达到不可接受的水平。


核事故一旦发生,按照预案开展有效应急救援,最大程度降低事故对环境和公众的影响,保障广大公众的健康与安全是核事故应急的主要任务。



二、核辐射事件的分级


国际原子能机构(IAEA)将核和辐射事件分为7级。4-7级为“事故”,1-3级为“事件”,不具有安全意义的事件被归类为分级表以下的0级,定为“偏差”。

 

7级为特大事故,放射性物质大量释放,其数量相当于超过几万太贝克(TBq)的碘-131。 


6级为重大事故,放射性物质明显释放,其数量相当于几千到几万太贝克(TBq)的碘-131。 


5级为具有场外风险的事故,放射性物质有限释放,其数量相当于几百到几千太贝克(TBq)的碘-131。 


4级为无明显场外风险的事故,放射性物质少量释放,使关键人群受到几毫希沃特(mSv)量级剂量的照射。 


3级为重大事件,放射性物质极少量释放,使关键人群受到十分之几毫希沃特(mSv)量级剂量的照射。 


2级为事件,安全措施明显失效,但仍有足够的纵深防御,可以应对进一步故障事件。 


1级为异常,超出规定运行范围但仍保留有明显的纵深防御的异常情况。 


0级为偏差,低于分级范畴,在安全上无重要意义。 



三、核事故发生后

公众应该怎么办


我国核电站运行安全稳定,正常运行情况下向环境释放的放射性物质造成的公众有效剂量远低于本底水平。但核电站发生严重事故的可能性不能完全排除,一旦发生可能使周边公众受到辐射照射,对健康安全造成影响,在这种情况下可通过采取防护措施保护自身安全。


在核事故应急情况下,公众应当听从政府有关部门的指令,采取适当、有效的防护措施:


一是当核事故可能或已经导致放射性碘释放时,一定区域内公众应根据专业组织的安排,及时服用稳定性碘,以阻止或减少放射性碘进入甲状腺。


二是受放射性影响区域的人员,应按照政府指令适时采取隐蔽、撤离、临时避迁或永久迁出等应急防护措施,避免或减少受到放射危害。


三是在专业人员的指导下进行体表放射性污染检测,一旦体表有放射性污染,应进行去污洗消,去除或降低人员体表放射性污染。


四是按照政府的指令限制使用受到放射性污染的食品和饮用水,避免或减少放射性物质摄入。


我国核电站运行安全、可靠,为电力保障、降碳减排和社会经济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有关部门在积极发展核电的同时,坚持人民至上,牢牢守住安全底线,保障人民生命健康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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